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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

各分工会:
根据北京市总工会、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关于《职工互助保障计划》的精神,校工会本着关注校园民生,为教职工办实事的原则,从今年起开展我校教职工投保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》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投保对象:年龄16至60周岁的学校在职职工会员。
二、投保险种: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险,涵盖下列9类重大疾病(急性心肌梗塞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冠状动脉旁路手术)、恶性肿瘤、慢性肾衰竭(尿毒症)、重要器官移植、颅内原发肿瘤手术、严重烧、烫伤、截瘫)的一种或者多种。
三、投保规定:保险费90元,每人最多可投保2份,一保三年。
四、组织工作:
1、以分工会为单位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《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》,生活福利委员负责此项工作。
2、请各单位于4月份内完成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险入保工作,认真填写投保登记表,并于2010年4月21日将投保登记表和保费交校工会。
校 工 会
2010. 3. 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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